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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农信社备考:破产财产如何清偿

2014-11-08 16:27:2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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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佳教育 张子华

  破产,是每个企业最不愿意提到的字眼。一旦破产,经过财产清算后又该如何清偿呢?在农信社考试中这一考点困扰了不少同学,原因在于破产的主体不同,相应的清偿顺序也就不同。为了便于大家掌握,京佳教育张子华老师特此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以期各位考生对考试有一个更好的复习。

  一、普通企业的破产

  《破产法》第113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商业银行的破产

  《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三、两主体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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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面的法条和清偿顺序图,我们不难发现,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商业银行法》在制定的时候将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置于税款前端而优先受偿。这与普通企业的破产顺序略有不同,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四、真题演练

  1. 某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经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合计2亿元。该企业所欠税款为5000万元,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5000万元,欠银行1.5亿元,则银行可以收回的债权为( )。

  A. 2亿元 B. 1.5亿元 C. 1亿元 D. 5000万元

  【答案】C

  2. 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首先应当清偿的是( )。

  A.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 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D. 破产企业所欠其他企业的债务

  【答案】B

  2.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 )。

  A. 单位存款 B. 税金

  C. 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D. 存款利息

  【答案】C

  以上就是京佳教育张子华老师对该考点的讲解,希望能够给广大复习考试的同学们带来。更多及相关课程请关注京佳教育相关网站。如果对该知识点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各位同学搜索张子华老师的新浪微博“京佳子华”进行提问,预祝各位考生金榜题名!

文章关键词: 河南 备考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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