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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部分省招录公务员111人公告(河南)

2018-11-09 15:55:5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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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党委决定面向安徽、河南、陕西三省为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考试录用11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 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志愿服务南疆基层,服从组织分配;

  3. 专业不限;

  4. 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历届毕业生,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得报考。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方式和程序

  (一)招录方式

  此次招录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8年兵团面向相关省市招录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资格审查采取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和《报名表》等材料传真至0903-2566056或发邮件到125563476@qq.com。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材料)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1月15日—11月21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11月22日—25日。

  2. 面试。面试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

  面试地点:各招录师(市)(详见准考证)

  4. 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5. 考察。考察按照职位拟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招录部门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报考本师(市)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情况、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至考察结束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6. 公示。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7. 录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

  四、相关政策

  被录用人员由招录师(市)报销面试及首次进疆的往返路费(火车票、汽车票),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

  五、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监委:0991-12388

  六、招录有关事项

  1.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考试在任何招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随时作出取消录用资格的决定。

  3.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在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

  4. 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兵团公务员局:0991-2890637

  6.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7.报名咨询电话:0903—2566057 0903—2566011

  附件: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xls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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