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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开封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公开选调管理人员16人公告

2018-08-14 11:28:1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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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做为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到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管理岗位,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管理人员16名,选调后将被聘用到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管理岗位。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管理人员报名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人员只限于兰考县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的校长、副校长、教务(导)主任(由县教体局认定),及目前在学校从事管理岗位的编制分别在兰考一职高、兰考卫校的工作人员(分别由县教体局和县卫校认定);

  2.属于事业全供编制(兰考卫校可以为差供及自筹编制),目前在编在岗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5.参加工作10年以上并且从事管理岗位5年以上。

  (二)选调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它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选调到事业单位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选调信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8月17日。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交《2018年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公开选调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涉及教育部门和卫校资格认定的,分别由县教体局和县卫校出具证明手续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在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2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论任何原因造成面试缺额,均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五)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按选调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考察缺额,均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选调人员待遇

  被选调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纳入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选调人员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名者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或被选调后不按照上岗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报名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选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选调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选调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选调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体检通知、成绩公布、拟选调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选调由2018年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人社局西一楼)。

  咨询电话:0371-23301579,23301578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监察委

  附件:2018年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公开选调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8年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1日

  附件:2018年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兰考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公开选调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关键词: 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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