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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阳汤阴县公开选调10名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2019-03-27 18:08:4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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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选调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设置

  面向全县县直单位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

  具体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任劳任怨,办事认真;

  5、通过公开招录(聘)、引进的在编在岗人员;

  6、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需本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自行下载填报《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2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 满分100分。

  报考者请于4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4月13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凡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人员请于4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4月21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者,列入考察对象。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将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岗位。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汤阴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开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1:《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

  汤阴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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