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

2019-05-22 10:29:13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农信社考试一直都是非常激烈,要想成功考取,不仅要靠自己学习,而且还得借助复习资料。京佳教育河南分站针对农信社的往年规律以及真题特点,为考生准备了十分具有针对性的资料,供广大考生免费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工作管理,不断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现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及所属分支机构办理出纳业务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出纳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按照国家法令、法规办理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现金,下同)的收付、整点以及损伤票币、大小票币的兑换,代理各种债券的保管、发行与兑付。

  (二)根据市场货币流通需要,调剂、调运各种票币,做好现金供应和回笼工作。

  (三)保管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做好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调运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严格库房管理,确保库款安全。

  (五)宣传爱护人民币,做好反假币、反破坏人民币的工作。

  (六)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加强核算,减少库存现金占压,经济效益。

  (七)加强柜面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揭露贪污盗窃和各种违法活动。

  第四条 信用社要配备好出纳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县联社财务会计部门要专人管理出纳业务,各营业机构要配备与出纳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出纳人员。已经建立现金业务库,并承担现金调拨工作的联社,由财务会计部门安排专职的管库人员和现金调缴人员,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安排现金押运人员。

文章关键词: 农村信用合作社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