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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三门峡灵宝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0人公告

2019-05-13 17:22:1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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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市直单位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相关专业

  本次引进人才共100名,具体专业详见《灵宝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分类计划聘用一览表》(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关键行业和民生领域,重点是围绕黄金采选冶炼、城建规划、文化旅游、果品园艺、城建交通、安全生产、经济管理、环境治理、农林水利等行业领域,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在职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三、引进资格和条件

  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良,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自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含)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

  (3)“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获得者;

  (4)取得各类职(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的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灵宝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5)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若干意见(试行)》(三发〔2017〕21号)相关规定,采取组织面试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引进方式如下:

  1.组织面试。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2.直接考察。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引进,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各大院校就业网站、灵宝党政公众网和中国金城传媒等媒体发布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8:00—5月31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灵宝市金城大道19号,灵宝市委组织部二楼216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灵宝党政公众网作为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报名人员可在灵宝党政公众网(http://www.lbwbw.com)下载《灵宝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其它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brcyj@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应届(或往届)。(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1.报名材料

  (1)灵宝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二寸蓝渐变彩色免冠五张照片(含电子版)。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聘书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需盖章)。

  (5)取得各类职(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应聘者需向报名邮箱lbrcyj@126.com打包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经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面试资格审查时查验相关证件,与报名材料中信息不符合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布。入围面试考生与引进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

  (三)面试。面试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根据面试成绩和直接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或直接考察的具体时间见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阶段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引进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承诺协议,5年内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照专业适配原则,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考核。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编办统一安排工作单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进一步审核后取消聘用。

  六、相关政策

  1.工作待遇。引进人员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享受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全日制博士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受理审核,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协调调动工作,配偶可按原工作单位性质,随迁到我市工作;配偶暂未就业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可委托我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直至其就业成功,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聘用和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后,给予总额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费,分3年拨付。引进人员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手续齐全的房屋,在办理契税、房屋权属登记时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3.其他政策。引进人员享受人才“一卡通”政策,从子女上学、交通出行、医疗保障、落户安置、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服务。

  报名邮箱:lbrcyj@126.com

  咨询电话:0398—8829591(灵宝市委人才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参加本次招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发布的公告,不再另行对个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直接考察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门通知。

  中共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灵宝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分类计划聘用一览表

  附件2:灵宝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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