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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驻马店市福利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1-07-07 14:17:0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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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 地址: 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服务机构即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驻马店市福利院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途径

  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新锦程集团http://www.szngfg.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 7月 1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前进路与雪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鹏宇新城旁),电话:0396-3338577;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费用:30元/人;

  5、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2021年驻马店市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红底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报名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报名、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或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等网站统一公示。

  (五)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5天公示。

  (七)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送录取人员至各用人单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监督管理

  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用人单位,并停止发放工资和意外伤害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5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3338577

  附件1:驻马店市福利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驻马店市福利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zmdrc.net/xw/news/view.asp?id=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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