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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72人公告

2021-09-28 18:52:3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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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科技馆:0371-60998699/6019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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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决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派遣制书记员72名,其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4名、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7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1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含10月1日);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办法。

  1.公告时间:2021年9月28日9:00—2021年10月4日18:00。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日9:00—2021年10月7日18:00。

  资格审核、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5日9:00—2021年10月7日20:00。

  报名网址:www.hnfwks.com (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信息上传完整后,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等待系统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完成交费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技术支持电话:0371—55033788。

  2.报名上传材料:

  (1)个人简历(下载附件,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2)一寸标准证件照,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3)身份证;

  (4)毕业证;

  (5)“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电子图片(“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报名)。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50%,满分100分。

  2.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3.面试: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面试前,各招录法院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需携带证件材料:

  (1)个人简历(下载附件,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一寸标准证件照三张,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电子版一并交至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

  (6)资格复审时需现场验证“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还应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证明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理论知识考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随时通过报名链接查看有关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5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与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的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用工单位留用条件的,继续履行合同。聘用制书记员月工资为34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

  2.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六、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公告内容由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派遣公司咨询电话:85967730  15290827035

  下载附件:人员信息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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