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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拟接收高校优秀学生来院开展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接收岗位
本次接收实习生10名,主要安排在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及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法院业务实践。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在资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行政人员的指导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案卷整理、文书起草、新媒体宣传等工作。
实习时间
实习期限为3到6个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报名条件
接收的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专科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
(四)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接收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院校推荐的方式。报名需填写《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个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扫描件,院校推荐另附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lfyzzc@126.com;
3.咨询方式:召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395-356190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接收报到
通过审查的实习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介绍信(院校推荐实习生)至我院政治部525室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实习管理
(一)实习期间,我院负责实习生日常管理与教育培养工作;
(二)实习期间,应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安排,自觉维护法院形象。如有违反,本院将解除实习关系,并不予出具实习鉴定材料;
(三)实习期间,可在我院机关餐厅按干警待遇就餐,住宿自理;
(四)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纪律与监督
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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