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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5-03-25 09:36:4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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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上级批准,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工作职责:配合做好郑州市仲裁院立案大厅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庭审辅助工作;配合做好调解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其他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且已由郑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开除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3、联系电话:0371-67172620。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本人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由考核小组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时间等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联系到本人或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由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到市级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政审

  体检工作完成后,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对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到期后不再续签。

  咨询:石老师,联系电话:0371-67172620。

  监督电话:0371-67886620。

  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280109X/9172698.jhtml

文章关键词: 郑州 公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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