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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郏县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聚集优秀人才,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郏县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郏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共2名,其中,负责投融资副总经理1名,负责工程建设副总经理1名。
2.郏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较强的治企能力,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和市场应变能力,并具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郏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负责投融资副总经理:五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历或五年以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业务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具有金融、证券、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
负责工程建设副总经理:五年以上工程管理类工作经历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任工程类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具有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优先。
2.郏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五年以上投融资、金融领域工作经历或五年以上国有平台公司融资业务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具有金融、证券、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8.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9.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薪暂定为人民币30万元。年薪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暂定为人民币12万元,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年薪考核后发放,绩效年薪具体考核办法按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10日18:00止(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应聘者填写《郏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原表和扫描件都需上传,扫描件需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格式为pdf),并会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郏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邮箱gzfwzx888@163.com),文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需核对相关资料,通知本人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郏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郏县行政路86号郏县财政局五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进入面试和体检考察,需在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低于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的。
(三)体检。笔试、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进行考察。实行等额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考察不合格、放弃或不配合考察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政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注意事项: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若因疫情原因导致考试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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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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