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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和郑州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上街区2022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户口本)在上街区;
2.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上街区;
3.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上街区;
4.驻上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和流程
(一)工作安排
1.网报: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0:00-10月11日24: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2.体检。体检时间段为10月14日—15日。体检地点:郑州市上街区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体检科。
3.审核。时间:10月25—26日。
4.现场审核。现场确认时间段为:10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上街区新建街东段行政审批大厅2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68110970。
(二)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为 “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证书发放” ,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申请人选择上街区确认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2)“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统一选择“否”,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符合认定条件且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
(4)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网上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5)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核验,哪一项信息验证通过,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哪一项信息验证没有通过,其“核验状态”为“待核验”,申请人需将相关信息拍照发送到电子邮箱:rsk68932126@126.com,无需到现场审核。
2.体检
申请人必须到郑州市上街区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体检,否则无效。
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jszg.zzteacher.com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注意:体检时,请交两张照片,一张贴于体检表照片处,一张贴于体检表右上角空白处,用于后期办理教师资格证。
3.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在网上审核阶段,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审核通过人员,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会显示“待认定审批”,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认真查看“留言”,按照我中心所留信息,予以更正和补充。
在审核阶段,请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的显示状态。凡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无需现场审核。以2015年及以前入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身份的申请人员,申请人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请按照工作安排的现场审核进行提交材料)。
至此,申请人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全部流程,等待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
需到现场审核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①户籍在上街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②居住地在上街但户籍不在上街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③就读高校在上街区的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A. 上街区《居民户口簿》;
B. 上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C. 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5)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未通过的申请人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
B.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C.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
(三)认定结论、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期间凡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认定合格。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由本人到认定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初步为11月上旬,请申请人预留正确的联系方式,注意接听电话。
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上街区新建街东段行政审批大厅2楼教育局窗口,电话68110970。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照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唯一法定凭证,请妥善保存!
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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