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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67人公告

2021-10-08 09:54:2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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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海军2021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海军部队、院校和科研机构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包括司机、保管员、管理员、宣教员和各类专工等技术工岗位,以及文印员等普通工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含已退役士兵),2021年冬季拟退役且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三级军士长以下士兵经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报考车辆驾驶专业岗位的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车驾驶证》,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准驾车型要求。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报考技术工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工岗位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报考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冬季拟退役士兵的安置落户地),原则上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非上海市户籍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属于上海市常住人口(在当地工作1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可报考上海地区岗位。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海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9日08:00至15日18:00。报考人员根据招考信息登录军队人才网《2021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附后)。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据报考岗位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加分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

  具体加分政策:①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②军队派遣执行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理论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于10月25日9:00至30日9: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用人单位集中组织的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理论考试时间统一为10月30日上午9:00至11:00,内容包括党史、军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以及政治、法律、人文与社会、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基本知识。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采取审查原件的方式同步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安排在11月20日前(操作技能60分、综合素质40分),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条件复审通过人员。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五)确定预选对象。11月30日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12月10日前,用人单位的上级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2021年退役士兵采取协调原服役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组织鉴定材料的方式进行政治考核,视情组织延伸考核。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和公示。12月31日前,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2022年1月10日前,逐级上报拟录用对象名单,海军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拟录用对象并通知到岗试用。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八)审批录用。2022年1月底前,审批拟录用对象名单。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22年1月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2个月,其中2021年退役士兵不实行试用期。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海军招考咨询电话:010-66960260(10月8日10:00后开通)。

  2021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海军政治工作部。

  附件: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点击下载:2021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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