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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郑州中牟县政府单位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1人公告

2020-05-19 17:01:4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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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在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据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司文〔2018〕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派往中牟县人民调解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部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乡镇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51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派往中牟县人民调解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部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乡镇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等部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

  4、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及公益事业,掌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会使用智能手机,会计算机基础操作;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正常从事调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保证能够专职专责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6、聘用后能按照服务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服从工作分配及安排;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党员、复退军人、见义勇为模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村(居)党支部推荐人员及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社区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两种报名条件之一:

  1、报名条件一(报考代码S1):

  (1)年龄:65周岁以下(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

  (2)工作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种情况

  ①有两年以上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经验。

  证明材料:近3年内调解成功的案例10件(需提供调解卷宗)。

  ②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法律工作经历是指在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信访、政府法制部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业等从事过法律、法务相关工作。

  证明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③曾在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信访、政府法制部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离退休人员。

  证明材料:退休证或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④曾在国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社会管理、矛盾化解工作经验的离退休人员。

  证明材料:退休证及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⑤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

  证明材料:退休证或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2、报名条件二(报考代码S2):

  (1)年龄及性别: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男性;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有吸毒史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在各类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享受补贴(工资)及以各种形式享受财政工资保障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或在国有企业享受各类津贴、奖金、薪酬等各类形式经济利益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其他公开招聘、招录及资格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曾被开除高校学籍的人员;

  5、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20年05月14日起,在微信公众号“东工HR”等相关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推荐报名人员尽可能选择通过邮件形式进行“网络无接触”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人民调解员》。获取方式:

  ①自行登录邮箱下载:

  邮箱账号:DGHR2010@126.com

  邮箱密码:dg123456

  ②拨打咨询电话0371-62108821联系工作人员获取电子版报名登记表;

  ③到报名现场领取。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以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4)职业资格、退休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3、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0年05月15日起至2020年06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全部扫描成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HEIC201002@163.com,报名材料打包成文件夹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夹及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民调解员+报考代码,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05月15日起至2020年0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东工招聘就业服务大厅(中牟县城区官渡大街与建设路向南100米路西二楼)

  (3)报名材料: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需4张外,其他报名所需资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4)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①进入报名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②现场报名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组织,不扎堆、不拥挤,排队时前后应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

  ③报名人员可自行携带黑色签字笔及一次性手套。

  5、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它方式报名。

  (2)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应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可适当调减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做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做出诚信承诺,若被聘用后无法按时入职报到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录入诚信档案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5)招聘期间的通知、成绩等均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考生要保持关注“东工HR”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成绩;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资格:

  ①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一(报考代码S1)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②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二(报考代码S2)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笔试。

  (2)准考证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详见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通知。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材料写作》,笔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以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面试资格:

  ①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一(报考代码S1)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②根据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二(报考代码S2)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该类别进入面试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该类别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2)准考证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详见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4)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方法:

  ①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原始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平均面试成绩(A1、A2、A3……An);

  ②将每个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An)÷ N= R;

  ③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④考生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Xn。

  (6)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以后当场宣布。

  (7)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其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的最终依据。

  四、体检及递补

  (一)体检资格:根据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

  (二)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带队,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实际工作需要执行。

  (四)因以下情况造成的缺额,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顺延递补,且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合格的,视为递补有效。

  1、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录取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

  3、体检合格后放弃入职的;

  4、入职后经调取违法犯罪记录等认定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5、逾期未报到的。

  五、公示

  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聘用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并按照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

  (二)聘用人员接到被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接受服务单位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诚信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专职人民调解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对于履职考核不合格人员,用工单位可将其退回承接主体,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可与承接主体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五)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如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或其他情形时,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应退出岗位,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

  (六)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用工单位不接受聘用人员兼职取酬,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试用期应发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应发工资2500元,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入职缴纳五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承接主体购买相应商业保险。

  (八)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用工单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全程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任何考试用书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371--6210882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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