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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模拟题:义务教育与“国学”

2020-04-30 11:02:3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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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教育部3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题目预测】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而且,父母用“国学班”替代义务教育将被追责。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国学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需要得到继承和发扬,家长让孩子学习国学,有助于孩子们从小接触传统文化,然而当下有不少家长,只要涉及到和“传统文化”“国学”相关的内容,不管办学机构是否违法,是否有办学资质,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报班,更有甚者,甚至提出用“国学班”等教学方式代替义务教育的说法。但是作为家长却忽视了一个问题,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学校,不仅可以通过科学的教学体系、明确的教学目标学习到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更能够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反而这种“本末倒置”的培养方式不仅增加了家庭的教育支出,更重要的是耽误了孩子学习知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只要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部引发的该通知体现了教育部对于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重视。《通知》中要求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的非法办学行为,是对于义务教育法的补充和完善;《通知》中对父母的行为也进行了规定,如若父母存在用“国学班”替代义务教育的行为,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这不仅可以倒逼家长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同时还可以更好的保护孩子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不过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基石,青少年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孩子们学习优秀的的传统文化,增强孩子们的文化自信也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对于学习好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必须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们的正确引导,尤其是教育部门必须处理好义务教育和传统文化学习的关系。

  一方面,各级教育部门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国学班”的管理,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非法办学的行为。

  另一方面,学校必须加强校园传统文化的供给侧改革,不断满足家长们、孩子们对传统文化的需要,创新教学手段,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国学内容,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实现传统文化与义务教育的更好融合。

  除此之外,家长们也须要转变教育观念,在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合理的孩子进行国学的“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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