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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司法厅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2-08-08 09:03:5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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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司法厅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报考省司法厅职位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早上6:30在河南省司法厅院内(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院,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南150米路西)集合,按照体检分组排队验证签到。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还须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规定。请考生认真对照,提前做好准备。

  2.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验证签到时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受检者签字处须在集合验证时现场签名,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2寸彩色照片)。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做好体检准备。

  3.体检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私自藏匿携带的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考生进入体检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在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司法厅政治部提交复检申请,司法厅政治部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6.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防疫工作,所有考生要做好以下事项:

  (1)根据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签到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者电子版)、体检当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截屏照片。考生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量体温。

  (2)郑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主动关注郑州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根据郑州入郑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体检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注意身体健康,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不如实上报,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考察有关事项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和考察具体事项将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河南省司法厅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合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xls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xls

  3.公务员录用体检须知.doc

  河南省司法厅

  2022年8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sft.henan.gov.cn/2022/08-05/2555804.html

文章关键词: 河南 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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