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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搞副业将受处分?

2018-10-24 17:18:1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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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知道,国家现在机关单位查的严了,单位里的人都不敢去饭馆吃饭、喝酒乱报销了,现在对公职人员兼职也做出了要求,《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兼职、开店、办企业、入股开公司等,一经违反,轻者被警告、退赔不当得利,情节严重者被开除公职。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公务员不得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主体中兼职领薪酬。

  2、公务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亲戚名义或者其他虚假身份3、从事个体经营,不得实际参与个体门店经营,不得入股、入伙开店。

  3、公务员不得与他人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办公司。

  这一规定可谓是一剂猛药,有人欢喜有人愁,之前有些人考公务员可能是报着工作清闲,可以干副业的想法进去的,想着拿双份收入,甚至有少数人抱着借公务员身份的便利赚取额外的收入。

  不过公职人员拿着国家的收入,确实要做好表率作用,不能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文章关键词: 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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