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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贫困县大搞“形象工程”须严惩

2018-08-09 17:26:2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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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聚焦】

  湖南省汝城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大规模举债修建大批“形象工程”,花4800万元修广场,6株银杏树(靠两人手拉手才能环抱住一株)就花了285万元,8根图腾石柱花了120万元。

  与之相对的则是对民生的极度罔顾。本属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汝城县自来水厂,被民营企业控股收购后,自来水管网年久失修,爆管停水、喝“黄泥巴水”是常态;不仅如此,当地卢阳镇更有两个自然村的一些村民家中没有通电,25户67人仅靠山泉水发电和点煤油灯照明。

  【影响分析】

  贫困县领导大搞“形象工程”的结果,直接造成了当地老百姓负担的加重、政府威信的损害,直接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原因分析】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大搞形象工程的报道屡见不鲜,个中是非已很明显,但仍有一些官员前赴后继、乐此不疲,背后有复杂的原因。一是对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够科学健全,民生投入远不及形象工程来得显眼,这种“形象工程”只想着如何为自己脸上贴金,如何“多快好省”地为自己博得卓著的政绩,很少顾及当地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均衡发展和市场的迫切需求;二是地方官员权力过大,巨大的公共投入到底是投向最紧迫的领域,还是就图个城市外表光鲜,往往由当地主政者的主观好恶说了算,他们滥用权力、缺乏制约,缺乏民主决策的机制,缺乏公开监督的保障。

  【政策规定】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中纪委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预防和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出建议】

  对那些老百姓反应强烈,或者经过认定属于“形象工程”的,要依照规定追究责任,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必须切实完善三方面的制度:

  一是建立并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一个地方该怎么发展,什么是当前最紧迫的问题,公共资金该用在哪些地方,在这些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上,地方官员还须充分听取民众意见,真正进行民主协商。

  二是需要建立务实科学的干部任用和政绩考评制度,不给那些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者任何投机的机会。

  三是加强纪检、司法部门的监督。那些“败家子”式的贫困县官员,绝不仅仅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急功近利出政绩那么简单,从已经落马的诸多县官的“政绩”来看,几乎都与热衷于大搞“形象工程”有关。一些贫困县成为腐败重灾区,绝非偶然。那里县官的腐化堕落,往往不是因为权力不足,而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谁因为大搞“形象工程”而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就要让谁付出代价!从根治“形象工程”入手,以“疗心”为重点,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应为重中之重,当务之急。

文章关键词: 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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