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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必看丨2019年河南省考面试热点(二)

2019-07-18 11:37:4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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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热点六:财政收入“过紧日子”是为了“放水养鱼”

  【热点回顾】

  近日,各省份陆续公开的数据显示,5月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目前公开数据的省份中,北京、重庆、贵州3地财政收入负增长,其余省份增速也大多在个位数,仅河北、山西两个省份保持两位数的较快增长。此前财政部发布的1~5月财政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19亿元,同比增长3.8%,相较于前4个月5.3%的增速进一步下滑。

  【原因分析】

  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主要还是因为大规模减税降费,这可以看作是“放水养鱼”。在目前国际经贸形势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要提振实体经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需要为企业提供更为宽松的大环境,减税降费让企业日常支出减少,可以将这部分资金用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有利于其市场竞争力的增强。

  而对于政府而言,以目前财政收入增速暂时做“减法”,为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做政策“加法”,有望换来今年整个经济态势的逐步向好,更多企业得到有利支撑后基本面改善,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也就为未来百姓增收、企业增加经营活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进一步要求】

  这其实也是政府根据经济发展需求所做出的相应调整。近年来,政府财政收入虽然依旧保持较高增速,但主要运用到民生、经济、公共建设等领域,而以减税降费的方式,进一步通过向企业“输血”,强化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同样也是面向社会的财政“软建设”。与之前政府财政直接投入相比,还有着更具普惠性、有效减轻企业税负、更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等优点。尤其是去年和今年以来两轮大规模减税降费,力度大、对企业的刺激作用更直接,尤其是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效果明显,也就让中小微企业从“小鱼”成长为“大鱼”的成功率,助力于国家关于经济“脱虚向实”、加快经济结构性调整、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升级等一系列目标落地。

  同时,按照政府要求,中央财政中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各地方在这方面的支出也随之优化。这其实也是倒逼各级部门在“三公”经费开支管理上做到更加精细化、科学化,有效减少浪费和低效支出,把钱用到刀刃上,从而增强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效能。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而言,这要求政府财政体系的相关资源重新配置,加紧落实配合此轮减税降费而采取的行政审批改革等举措,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该管的少管乃至最终不管、将精力与资源集中于增进民众福利、赋权企业和市场自行调节的公共服务环节,从而为包括财政预算、开支在内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更多实践经验。

  面试热点七:“工作需要”不是干部破格提拔的理由

  【热点回顾】

  6月19日,浙江温州有关部门发布《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公示拟提拔一批领导干部。有媒体注意到,其中一名属破格提拔。该干部现年39岁,拟破格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通告》特别说明,破格情形是“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破格原因是“工作需要”。

  【事件分析】

  “工作需要”不属《条例》规定的可以破格提拔情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然,“工作需要”不符合破格提拔的任何条件。

  “工作需要”是指满足组织开展工作的需要,不是提拔特定干部的理由。实际上,不管一名干部是正常提拔还是破格提拔,都是“工作需要”。同样道理,一个地方“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干部可能很多,但是,不管破格提拔张三、李四,还是王五,都可说“工作需要”。把“工作需要”当成破格提拔某一干部理由,表述出现严重偏差。

  【提出建议】

  破格提拔干部,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度极高,务必从严要求。任前公示有必要简述破格理由,让群众了解该干部在哪些方面有突出表现、做出成绩。这是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需要,也是方便群众履行监督权需要。而把“工作需要”当作破格提拔的理由,是顾左右而言他,并不严谨,与“破格从严”精神不符,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面试热点八:“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应多与社会互动

  【热点回顾】

  日前,海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不规范地名84个,这也是继广州、西安等地后,又一地方发布“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其中海南15个维也纳酒店门店名称因位列其中而引发异议。

  【政策背景】

  2004年7月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因此,针对某些楼盘酒店动辄自称“XX国际”“XX中华”等现象,有关部门确有必要进行清查,如果企业存在不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自行命名或增加“国际”“中华”字眼的,应依法责令其立即更改;对于当初因审核口径较为宽松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国际”“中国”命名则根据如今社会管理需求加以修正。

  【原因分析】

  对于类似于维也纳酒店的企业命名,需要辩证对待。资料显示,维也纳酒店成立较早,当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也不如后来这么严格,所以其企业名称有的历史合理性。维也纳酒店这个企业品牌经过20多年积淀,也具备了相应的市场价值。对于维也纳酒店而言,一旦名称更改,其之前投入不小的企业品牌、已有各类有关物料、广告牌等都要随之而改。而长期建立的用户认知也要重新市场教育,其隐形成本难以估量。

  而这并非个案,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类似企业取名不在少数,其中确有部分企业为了迎合所谓用户对于洋品牌高看一眼心理,而在名称上打擦边球的问题,也有企业管理者将自身定位国际化发展路线,采取了虽然不够合理却并不违背当初规定的做法,最终造成了中资洋名企业的存在。

  【提出建议】

  对于此类原因较为复杂的企业名称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发展诉求、公众对其企业名称认知及接受度等综合考量。在此次管理过程中,不妨多召开一些听证,多听听企业及社会各界意见。也如海南有关部门回应所称,通过拟整改地名名单公示,吸纳各方信息反馈,对存有异议的再根据部门与 会同论证,讨论是否要予以更名。如此一来,地方地名管理在规范化的同时,最大限度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公正,更有利于推动地名管理的法制化。

  面试热点九:地震预警系统当大力推广完善

  【热点回顾】

  6月17日晚,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发生6.0级地震,成都高新减灾所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建设的大陆地震预警网,成功预警本次地震。震中附近的部分宜宾、成都的民众的电视、手机、专用地震预警终端等发出预警提示。宜宾市提前10秒预警,成都市提前61秒预警。

  【现状分析】

  时至今日,地震依然是难以预测的,但这并不代表人类只能坐以待毙。地震预警系统,靠的就是时间差,和死神在赛跑——利用地震发生后地震波传播速度比电波慢的特点,在地震发生后迅速收集震中信号,在地震波到达前发出预警。在墨西哥和日本之后,如今我国也有了这样的系统,而且一战成名,的确令人振奋。

  事实上,这套系统并非首次使用,早在2012年,汶川电视台就开通了国内首个电视预警功能,次年的云南巧家4.9级地震、四川芦山7.0级地震都实现了成功预警。不过,影响力都没有这次大,其中的原因,除了媒体关注度不够之外,恐怕也有预警范围不够大的原因。

  【启示建议】

  预警系统作用的大小,除了与本身的准确性、及时性有关,更取决于信息送达的成功率是否足够高。以这次为例,云南、四川等多个城市的居民都通过电视、大喇叭等方式收到了预警,完全有时间避险,但也要看到,不少人虽然听到了倒计时警报,但完全不明所以,避险也就无从谈起了。可见,系统还须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是加大普及和推广,让更多的小区都可以及时接到信息;另一方面,优化信息传达方式,如多种通知方式并用、预警内容言简意赅、日常加大宣传和演练等,尽可能将危险来临的信息传达到每一个人。

  地震虽属于小概率偶发事件,不过一旦发生,就可能造成巨大的人身伤亡,这就要求日常务必做好准备,尤其是在细节上下足功夫。譬如,告知公众在不同情况下最科学的避险方法是什么,一旦发生意外,又当如何自救与求救。只有如此,才能将预警系统的意义充分发挥,进而减少悲剧的发生。

  面试热点十:“有偿归还失物”与拾金不昧不矛盾

  【热点回顾】

  打车时,在车上遗失物品,怎么办?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要不要给费用?6月11日,滴滴出行公示了《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与建议。这也是国内网约车行业首个针对遗失物品的管理办法。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乘客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应尽量自行领取物品。如无法自行领取,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应给予合理费用。

  【原因分析】

  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促成了无数次善意的传递,却也成为不少失主拒绝付费的理由。既然是美德,就非法律要求的必须,这意味着,为了避免送还和等待的成本,人们完全可以“不拾也不昧”,结果只会对失主不利。具体而言,“不昧”指的是不据为己有,并非指的是无偿归还。这意味着,完璧归赵的同时索要必要的成本支出,与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并不矛盾。

  网约车的特殊性在于,一方面它是乘客遗留物品的高发场所,司机容易捡拾到失物,也不难寻找到失主;另一方面,它还具有经营属性,归还失物势必会产生交通成本、影响司机接单挣钱。这两点决定了,针对网约车司机这个特殊群体,以制度的方式明确失主对支付合理费用,对司乘双方都是有利的——司机有动力归还失物,乘客找回失物的可能也大大增加。这方面,没有太大争议,如去年年底滴滴发起的一项投票显示,在参与投票的52万多位网友中,80%的网友支持需要支付费用。

  支付费用不仅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同时也有法律的支持。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当然,以支付费用为前提勒索失主,并不在此列。

  至于费用的多少,可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必须要给的成本支出,如保管费、运输费、误工费等,以实际支出为准;二是双方协商的费用,如乘客承诺的奖励等。具体而言,无论捡到的是书包还是笔记本电脑,在必要性支出方面可能没有差异,但如果失主因资料重要承诺有额外奖励,以增加被归还的可能性,自然另当别论。前者是必须,后者是自愿。

  【提出建议】

  美德需要鼓励与呵护,任何以美德作为规避自身责任的做法,长期来看都会损害美德产生的土壤。正如“一分钱不要”是美德,但不应以此来绑架所有人——情分和本分本就不同,只有不断降低做好事的门槛,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陌生人,营造一个更加温暖的环境。徒法无以自行,合法合理的诉求,需要一个个具体的办法才能落到实处,让常识成为每个人都自觉遵守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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