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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1 参考答案及解析

2011-11-22 09:20:5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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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河南事业单位招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1

参考答案及解析

试题源:2011河南事业单位招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1

  单项选择题

  1.B 解析:略。

  2.D 解析:根据矛盾的方法论要求,做事情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由于绵羊是一种软弱的动物,作为首领必然起到决定性作用,近而影响到整体的发挥。

  3.B 解析:题目出自十七大报告,选B。

  4.D 解析:本题以我国空调市场上商家的竞争为背景,考查对市场经济的正确认识。题目中某企业利用降低价格来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降低价格只有影响到经济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时,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以不能选A;题目中的企业正是自觉利用价值规律,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所以B选项不合题意;价值量与个别企业的经济活动没有直接关系,C不能选;D正确,说明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企业采取上述行动的原因,应选。

  5.B 解析: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在他的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每个人的一切活动都受“利己心”的支配,每个人追求个人利益会促进整个社会共同利益形成,即所谓“经济人”的观点,它是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出发点。经济人假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二是人有完全理性,总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最优化;三是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善、法律体制完备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也能产生利他,越追求自己的利益越能给社会创造财富。“经济人及其利己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积累和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是市场经济“无形之手”发挥作用的前提。

  6.C 解析:略。

  7.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8.D 解析:税和费都是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农村的费改税也是对农村的分配关系的一次变革,属于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土地改革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变革,也是对生产关系进行的调整。承包责任制,是对土地使用权关系的调整,也是生产关系的变革,这与农村正在酝酿的土地流转制度一样,都是对生产关系进行的调整,目的都是为适应和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所以选D。土地改革不是改革分配体制,所以C项不选。

  9.D 解析: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一般有三类:罪犯本人所属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受害人所属国。如果三类国家同时请求引渡同一罪犯,原则上由被请求国决定把罪犯引渡给哪个国家。因此D项正确。

  10. 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乘车人王某指使肇事人赵某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故王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选C项。

  11. A 解析:根据《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这条规定和刑法原理,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交通肇事罪,不应当撤销缓刑。

  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可见累犯要求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故不成立累犯。故A项正确。

  12. D 解析:略

  13. D 解析:社会发展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社会制度的性质、更替和国家的贫富强弱有其历史原因,人口因素不能对之起决定作用,只起到制约和影响社会发展的作用。

  14. A 解析:①②③是从意义和危害正反两个方面来回答反腐败原因,故可入选。而④的表述错误,⑤的说法是片面的,不能入选。故此题选A。

  15. D 解析: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讲求效能和公平合理原则。

  16. D 解析:所谓法律部门,亦称部门法,是指根据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通常凡是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17. A 解析:略

  18. C 解析: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依据的法律和规定,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9. B 解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应当确立什么样的目标模式,这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

  20. D 解析:A、B、C三项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1. B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维持判决一经生效,即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原告须接受原行政决定的约束,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并对被诉行政行为不得重新起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提起申诉;同时被告也不得再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依法使其行政行为得到实现。所以,申诉期间,原机关处理决定继续执行,故选B。

  22. C 解析:文件的整理(立卷),是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与档案工作的交接环节,它既是公文处理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所以人们把它称为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的“结合部”。

  23. D 解析:A为审判机构,B为党的机构,C为社会团体。

  24. D 解析:通告用于公布应当遵守或需要周知的事项。其制发主体通常是具有权限和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内容特点主要在于对某些事项作出行政性规定和法规性的限制。可见迁移、更改电话号码等不符合通告的内容特点,故D错误。

  25. B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0年。因此B为正确选项。注意题干中“一般”二字,否则有期徒刑的期限可以为6个月以上20年以下。

  26. C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相对人制定的具有约束力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其种类主要为行政立法,因此,C为正确选项。

  27. A 解析:行政反馈是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机制,本题是对概念的考查。

  28. 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依此可知在题中情形下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9. D 解析: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没有调出,故正确答案为D。

  30. 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物或权利的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而一般不产生效力,但经权利人承认,即可产生处分的效力。这一结论的例外情形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无权处分行为符合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则该无权处分行为也能成为生效的民事行为。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综上所述,本题中丙以市价从乙手中买得电脑,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因此,该买卖行为有效,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电脑。

  31. D 解析:首先,我们根据“预先估计”可排除B、C两项,A为干扰项,指引作用是指通过法,我们可以知道什么是国家赞成的,什么是国家反对的,从而指导我们自己的行为。因此只有D项符合题意,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这种作用被称为法的预测作用。指引作用是针对自己行为的,而预测作用是针对他人的行为的。

  32. A 解析:依《宪法》第107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33. A 解析: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以培养“四有”公民为目标。

  34. A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承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5. C 解析:《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判断公务员的三要素: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其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要素综合起来后,共同修饰“工作人员”。

  36. B 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是法的规范作用的首要体现,即对本人行为的指引。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37. A 解析:《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其中不包括警告,故选A。

  38. A 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见A不是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

  39. C 解析:家庭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关系。本题正确答案为C。

  40. D 解析:老鸦岔位于河南省西部灵宝市故县镇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豫陕两省交界的灵宝市西部、小秦岭北麓),海拔2413.80米,为河南最高的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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