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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秉承“和谐、奉献、求实、创新”的院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省医院管理先进单位,省、市卫生和文明先进单位,获市“五一”劳动奖状。
为满足医院发展和人员储备的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条件招聘岗位和专业。详见附件一《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人员计划》。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二)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专业、学历等条件。
(三)学历及职称条件:详见附件一各专业具体要求 。
(四)年龄条件:年龄原则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学籍者;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者;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员招聘信息在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拟定于2017年4月12日至4月23日,在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qssy.com/)下载并填写《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期限为1天。
2.现场确认地点为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历认证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证及复印件;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商丘市梁园区纪检部门、人社、卫生等部门会同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一)笔试:
笔试由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与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闭卷考试。
(二)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1:2 比例的专业,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的自我推介、 领导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在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应时时关注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河南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个人缴纳。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六、此方案内容解释权由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0-2819382 0370-2883267
邮箱:sqssy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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