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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医院,是平顶山市卫健委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河南省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河南省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平顶山市医保、城合、农合、工伤定点医院。新建25层病房大楼已投入使用,编制床位1300张。
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举办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2014年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增挂“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城区分院”牌子,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开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以及内科、外科、妇保、儿保门诊,设置病床20张,联通使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并在共享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的基础上,配置了500MA数字化X光机、彩超、心电图、检验化验设备、康复理疗设备等。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基础性医疗服务。
根据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经市卫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7名,现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在医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订单定向委培、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一)全科医师岗位4人。
(二)公共卫生类(预防医学或妇幼保健医学专业)医师岗位1人。
(三)医学影像技师岗位1人。
(四)超声诊断医师岗位1人。
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全科医师岗位:
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不低于相应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具有相应专业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执业证书,具有全科医学转岗培训证书或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在一级医院以上正规医疗机构工作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能独立开展全科医学业务工作。有外科、儿科、急诊、康复、疼痛等临床专业经验者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考虑聘用。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视情况放宽年龄、学历条件,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公共卫生类(预防医学或妇幼保健医学专业)医师岗位:
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执业证书。
(三)医学影像技师岗位: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不低于相应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放射医学技术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在一级医院以上正规医疗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能独立开展放射医学影像技术业务工作。具有医学影像学助理及以上医师执业证书、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和X光机操作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聘用。
(四)彩超医师岗位:
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执业证书。具有在一级医院以上正规医疗机构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能独立开展彩超业务工作。具有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和彩超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聘用。
六、招聘待遇
(一)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二)聘用后不允许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调整除外),并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
(三)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并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pdsey.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pdsey.com/)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电子信箱为:hnpdsey@163.com。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应规范、齐全,否则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我院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和资格复审时间,报考人员及时登陆邮箱查看报名状态。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A4纸复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纪委监察室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医院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拟聘岗位数时,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大于等于本场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现场进行加试,加试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工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试工,试工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由试工科室、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六)拟聘人员公示
试工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聘用后不允许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调整除外),并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75021(纪委监察室)
十、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pdsey.com/)。
咨询电话:0375—4975033(人力资源部)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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