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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县、乡两级医务人员能力素质,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特招医学院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平卫〔202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三、招聘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
根据市编办、人社局、卫健委分配名额,本次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0人。
(一)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2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医学信息管理。本科生免笔试。
(二)乡镇卫生院招聘专科生8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具有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六)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宝丰县人社局、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宝丰县卫健委二楼人事股(人民路东段)
联系电话:0375-6589676。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宝丰县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8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以上表格在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场。笔试成绩在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携带《宝丰县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核对留存的报考信息。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得参加面试。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4.免笔试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应当场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在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人社局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签订聘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及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宝丰县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宝丰县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协调、统筹等事宜。
七、其他事宜
(一)待遇保障等相关事项依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规定执行。
(二)未尽事宜由宝丰县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宝丰县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关键词: 2020平顶山宝丰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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