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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我院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年龄、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二)。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限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1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满3年。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 4 月 19 日至 5 月 6 日截止。
报名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报名资料:
1.考生须持《2021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2021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和材料,如:“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3.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两门考试共收考务费60元/人。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我院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院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名结束后院官网发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及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研究作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单位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kffy.com.cn/)
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22530320
监督电话:0371—22530339
附表:
2021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医学类专业).xls
2021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非医学类专业).xls
文章关键词: 2021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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