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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根据中央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4〕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35名(见附件1)。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省辖市相关部门工作专班完成,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1-2023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和公众号、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同步转发。
(二)网上报名。3月29日-4月7日,拟参加招聘人员点击http://zp.haeduyun.cn/网上报名,填写《河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资格审核。4月7日-10日网上报名者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河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报考职位所属省辖市地点(见附件3)进行资格审核。省辖市卫生健康、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成立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集中会审。个人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专班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本人反馈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于4月12日-15日缴纳30元考试费(文件依据:豫发改收费〔2010〕1762号),4月19日至笔试前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五)组织考试。1.笔试。2024年4月下旬,全省统一组织闭卷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试题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2日内,将向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反馈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省辖市卫生健康、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面试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笔试成绩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在面试前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确定。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1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招录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结果公示。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象,并在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应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八)上报备案。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报备招聘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
(九)聘用管理。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所需编制统筹从乡镇卫生院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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