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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鹤壁淇县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1-03-04 11:20:5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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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淇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淇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财政工资工作人员中为纪检监察系统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拔数量

  本次公开选拔8名。其中纪检监察宣教中心5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3人。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财政工资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生),中共党员;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0日(共3天)。

  报名办法:报名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资格初审。应考者按选择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主管单位组织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淇县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实施方案和表格从qxrsjrsggg@163.com下载,密码:rsg0392722052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2021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前(17:30前),逾期不再等,由主管单位将《2020年淇县公开选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2020年淇县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花名册含电子版)报人社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392-7220524),人社部门负责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准考证由各主管单位统一到人社局人事股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察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参加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试用和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选拔人员进入纪检监察系统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纪检监察系统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附件:

  1、《2021年淇县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2021年淇县公开选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

  淇县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文章来源:http://qxzf.gov.cn/qxrmzf/zfxxgk86/fdzdgknr93/gsgg15/368024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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