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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78人公告

2021-02-18 14:56:0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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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 地址: 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客服及公共停车位收费人员若干名,为驻马店市驿好泊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具体如下: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78名(其中客服人员8名,收费人员70名)。

  工作地点

  1.客服人员工作地点在前进路19号驿好泊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院内。

  2.收费人员工作地点在市区东至乐山路、西至学院路、南至解放路、北至置地大道范围内所有具有公共停车位的路段工作,可根据被聘用人员家庭住址就近安排。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客服人员:限女性,年龄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0Ccm以上,形象气质佳,熟悉电脑操作,有物流、电商、互联网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倾听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引导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收费人员:性别:男女不限,年龄女55岁以下、男60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分配。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5.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报名、面试、体检、签订劳务合同五个程序。驿好泊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途径

  通过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和驻马店市新锦程集团网站(深圳市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zngfg.com)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条件及办法。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6日—2021年 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前进路与雪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鹏宇新城旁),电话:0396-3338577;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费用:30元/人;

  5、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2021年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照片贴照片栏内;

  (3)红底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

  6、资格审查:对拟报名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报名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报名、聘用资格。

  面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五)签订合同

  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至工作地点。

  七、岗位待遇

  客服人员工资:2200元/月;收费人员工资:1700元+提成/月,并按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每月增长100元工龄工资。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

  八、监督管理

  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用人单位,并停止发放工资和意外伤害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5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3338577

  附件: 2021年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zmdrc.net/xw/news/view.asp?id=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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