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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申论热点:保护环境 迫在眉睫

2014-03-28 16:17:3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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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 迫在眉睫

  【背景链接】

  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环境恶化的严峻现实,社会公众的焦虑和期盼,深深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凸显出中央对环境治理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既是党和政府的紧迫任务,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

  京佳解析

  【原因】

  第一是衡量政绩过于看重“GDP”,致使地方政府不惜“血本”上项目,忽略了环境承载能力。另外,在很多地区,一些污染企业还是纳税大户,甚至是当地的财政支柱,对这些企业“下死手”,无疑会断了自己的“财路”。说到底,就是没有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第二是环保部门不敢管、管不了,监管职能难以发挥。由于基层环保部门隶属地方政府,环保局长不得不听命于地方党政一把手。一些地方领导也常常以“挪位置”、“摘帽子”等手段干扰环境执法,致使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即使一些环保局长敢于挺身而出、严格执法,但由于技术落后、手段缺乏等原因,这样的“小马”也难以“拉大车”。

  第三是污染企业违法成本低,手段隐蔽。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污染处罚标准偏低,导致许多企业宁愿罚款也不购买使用治污设备,即使买了也当成摆设。遇到执法检查时就“开机欢迎”,过后就“关机休息”。发生污染事件后,也很少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措施】

  第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一步还要抓紧填补法律上的空白和漏洞,加快研究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土壤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比较完备的环境法律法规框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应敢于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视法律法规为儿戏。把日常执法检查与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实施跨行政区执法合作和部门联动执法。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

  第三,理顺环保管理体制。针对环保监管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的问题,不少 建议推行环保系统垂直管理。这样做,有利于上级环保部门将管事与管人统一起来,使环保部门的监管“一竿子插到底”,增强了环保监管的权威性实效性。

  第四,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无地界,环境治理不能靠一省一市“单打独斗”,而必须联手行动。应认真总结国内外的治理经验,在全国尽快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河流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第五,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环境遥控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境监控网和应急网络,实现环境在线监测自动化,环境监测水平。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健全业务培训机制,不断环保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

  第六,严格问责机制。应严格排查污染中的“人祸”因素,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扩大问责范围,将所有环境管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所有承担环境保护之责的官员,都纳入追责范围。加大追责力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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