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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三门峡卢氏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0-06-05 11:19:0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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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 2020 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卢氏县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卢氏县的中国公民。

  (二)2020 年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师范类五年一贯制)可以在学校所在地认定,也可以拿着毕业证回户籍所在地认定;外省在我省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直接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卢氏县的中国公民。(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 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五)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六)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20 年 6 月 8 日-6 月 30 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二)体检阶段

  1.体检时间及地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请于 7 月 13 日至 14 日到卢氏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上午 7:30 到达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两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申请人必须到医院体检, 否则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地点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于 7 月 13 日—1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 00)到卢氏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卢氏县迎宾路与靖华西路交叉口西南 100 米。联系电话:0398-7182833。

  (四)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工作,请申请人关注卢氏县教育公示专栏消息。(https://www.lsjtj.cn/jygs/index.html)。

  四、现场确认准备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卢氏县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2015 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六)认定机构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体检表统一由体检医院统一提交)。

  (七)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提前贴在一张 A4 纸上,并在纸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认定学段学科和联系电话,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为了各申请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对申请人提出以下要求: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环节必须配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 1 米,最大限度的避免近距离接触。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如因未知因素需要变更时间地点或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县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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