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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工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0-11-16 17:57:2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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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申请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免试人员。

  免试人员范围为: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23日,面试合格人员和直接认定人员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

  体检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23日。

  体检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华兰大道东段),联系电话:0373-3029685。

  体检费用:预计160元。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佩戴口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及体检费用参加体检。不到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材料提交

  材料时间:2020年11月25日。

  材料提交地点:图书馆九楼人事处办公室。

  三、认定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

  11月19日前,符合认定范围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向所在院部提交认定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编内人员由人事处统一提供省厅核准的入编通知等相关材料)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2)。

  6.《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

  7.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8.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职称证。

  1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1.教师资格证书照片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学校名称。

  注:需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先后顺序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原件和复印件档案袋均须粘贴清单封面(见附件3:《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

  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第1-6项和第10、11项材料;免试人员提交第1-11项材料。其中:第10、11两项材料不装入档案袋中,提交材料时单独交人事处工作人员处。

  (二)院部推荐

  11月20日前,各院部统一审验申报个人材料,填写《河南工学院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任教学科”按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填内容如实填写,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申请人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并在《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上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河南工学院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中的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的任教学科以及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时个人填写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三)职能部门审核

  11月25日下午6点前,各院部须选派专人向人事处报送以下面试申请材料,接受职能部门材料审核:

  1.《河南工学院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打印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稿发送至124996487@qq.com);

  2.申请认定人员材料档案袋2份(含已按要求提交并排序后的佐证材料)。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照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洁,王崇科 联系电话:3691057

  附件【附件1 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docx】

  附件【附件2 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附件【附件3 《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docx】

  附件【附件4 河南工学院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ait.edu.cn/info/1063/118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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