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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文旅强县建设步伐,进一步外事接待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中共宝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6号精神,为宝丰县接待和旅游服务中心招聘政务讲解工作人员(非在编)10名(7名女生、3名男生)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定向在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政务讲解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政务讲解 | 10 |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身高165厘米及以上),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
4.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2020届、2021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6日至1月10日18:00前
2.提交材料
下载《宝丰县接待和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内容填写完整,粘贴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红底或蓝底),文件命名为:“2021政务讲解+姓名”),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ds8879@163.com。
报名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月12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时本人所用邮箱。
4.报考岗位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1.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审核通过的《宝丰县接待和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宝丰县接待和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面试。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第三位,第四位数四舍五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本次考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体温≥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2.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375-65159986598369
咨询电话:0375-65159317066115
附件【附件2:宝丰县2021年招聘政务讲解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1:宝丰县2021年招聘政务讲解(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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