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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 截止2017年3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1998年3月31日前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6)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 17:30。
3、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小组24小时内对提交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该岗位报名人员已交考务费。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
1、加分对象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ƒ服务栾川县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栾川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4)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需提交团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及证书(见附件4);
(5)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提交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379--66831543。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日期为2017年5月14日,考点设在洛阳市区,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确认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到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栾川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规定的内容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统一分配,确定岗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不服从分配或15日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栾川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栾川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宏轩(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徐晓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兴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代留超(县人社局局长)
刘长伟(县财政局局长)
朱向阳(县编办主任)
王丽琼(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留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栾川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督导组,具体负责招聘过程中监督督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郭文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郑乐仁(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胡朝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季长青(县公安局副局长)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监督电话:66822342
附件:点击下载
1.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2.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栾川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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