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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事业单位公基练习题:法律常识(11)

2016-05-04 15:44:1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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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事业单位公基练习题:法律常识汇总
  1.

  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2.

  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3.>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 )

  A.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

  B.张某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

  D.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4.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 )。

  A.予以追缴

  B.予以没收

  C.责令赔偿

  D.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 )

  A.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

  B.段某的叔叔,美籍华人

  C.段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余某

  D.段某在工商局担任科长的哥哥

  1.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2.答案: B

  解析:

  A 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 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3.答案: B

  解析: >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要件在于(1)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2)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选项A中,13岁男孩属于未成年人,不具有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能力,并且属非犯罪行为,不符合(1)(2);在选项C中,李某处于精神病发作时也不具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不符合(1);在选项D中,酒后驾车不是犯罪行为,只有酒精达到含量,才能算酒驾,是犯罪行为,因此不符合;而选项B中张某的行为完全属于犯罪行为,犯罪人也完全具有辨认自己行为性质和社会责任的能力,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4.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外国人不能作为辩护人。段某的叔叔是美国国籍,所以不能作为辩护人。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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