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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原工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招聘考核工作安排等事宜通知

2019-10-18 10:55:0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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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原工学院2019年10月聘用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校已于2019年10月16日完成了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并向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了准考证,取得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我校招聘考核等后续环节工作,现将招聘考核工作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人事、纪检监察和招聘单位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考核工作安排

  通过了我校现场资格审查并已领取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参加招聘考核。根据不同岗位的招聘要求,各岗位的招聘考核的形式不同;其中,“辅06”、“辅08”、“辅09”和“宣11”岗位的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它岗位的考核形式为面试(含试讲、回答问题、上机、实际操作或英语口语测试等方式),请各位应聘人员按照本通知有关安排参加招聘考核。

  (一)笔试安排

  应聘“辅06”、“辅08”、“辅09”、“宣11”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考核;应聘其它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考核,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1.笔试时间

  2019年10月19日(周六)上午9:00开考,请应聘人员于8:40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开考后至笔试结束不允许提前交卷和离开考场。

  2.笔试地点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南校区)11号楼410室,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

  3.笔试有关说明

  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

  笔试结束后,对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或达到3:1的岗位,将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员进入面试环节考核;进入面试人员须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

  4.笔试要求

  (1)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开考后至笔试结束不允许提前交卷和离开考场;

  (3)笔试过程中,请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令,禁止携带任何文具(我校统一提供)、资料、手机等物品入场,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2019年10月19日-2019年10月22日

  2.面试地点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南校区),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

  3.面试具体安排

  请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下表中的“考生集中抽签时间”到达“候考地点”签到并抽签;对于迟到或未到场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有关说明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有关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回答问题、上机、实际操作或英语口语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方面的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5.面试要求

  (1)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和个人简历一份。

  (2)面试方式及需提前准备事项:

  辅导员岗位(招聘岗位代码为“辅06”、“辅08”、“辅09”的岗位)的面试方式包含试讲、回答问题和英语口语测试三个环节,请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提前准备与本人所学学科专业相关课程的试讲(时长5分钟,具体课程及章节不限,不可以使用多媒体课件)。

  辅导员岗位之外的其它岗位的面试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核成绩核算原则

  1.招聘岗位代码为“辅06”、“辅08”、“辅09”、“宣11”的岗位:

  (1)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2.招聘岗位代码为“纺01”、“电02”、“现03”、“现04”、“现05”、“人13”、“外14”、 “中15”、 “体16”、“后17”的岗位:

  (1)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

  (2)考核总成绩(即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报到入职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报到入职等手续,享受我校校内聘用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不解决事业编制。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2506820(中原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2506905(中原工学院纪委)

  中原工学院

  2019年10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ut.edu.cn/info/1169/232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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