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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2019-11-19 08:56:0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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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上级下达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抽检工作以及委托检验及相关科研工作;指导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产品检验工作以及指导下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工作,为政府的行政监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根据事业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福利待遇

  招聘药品检验室主任1人,承担药品检验及业务管理等工作,享受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四级)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主任药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毕业;

  5.具有20年以上从事药品检验及10年以上担任业务主管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26日9:00-17:00(2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南路209号金帝大厦)。

  咨询电话:18638921378、18638921389

  联系人:张老师、马老师

  0371-67184926联系人:高老师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一式三份;

  3.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任职年限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

  6.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资格初次审查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1.考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重点考核,并对应聘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应急应变及沟通协调能力进行考核。

  2.考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仪器操作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仪器操作满分100分。

  3.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40%+仪器操作成绩×60%,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考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 0371-67180721

  附件: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019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etaa.com.cn/news/news.aspx?id=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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