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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博士1人公告

2021-10-21 09:32:5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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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人才(项目)需求信息的通知》(豫招才办〔2021〕3号)要求,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创新引才聚才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原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成立于2015年1月,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级下达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食品安全案件等委托检验及快检产品评价验证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方法研究、科学研究、行业调查和质量安全分析等工作。连续多年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多次参与完成食品安全应急检验、案件检验、事故调查等任务,是河南省食品安全国家抽检、省级抽检的主要承担单位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现设有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1个(食品安全检测与智慧监管技术)、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特殊食品)、省级质检中心1个(速冻食品),2020年入选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名录,2021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

  三、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监督下,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人事教育科组织实施,院纪委监督招录全过程。

  四、招聘名额

  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招聘博士1名,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六、信息发布及咨询

  根据要求在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发布招聘公告。咨询电话仅解释和答复关于专业需求、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咨询电话:0371-66081108

  七、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学历认证、学位认证、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登记照片(近照)。报名人员于2021年10月20日8:00至2022年7月20日17:00期间,将报名信息提交至hnssjyrsk@163.com邮箱。

  2.报考资格审查。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人事教育科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信息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二)招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拟聘用岗位。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素质。

  (一)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发放《面试通知单》。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有关要求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

  (二)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暂停面试。

  (四)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数。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前应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的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此次面试应遵守最新防控要求。

  九、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及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6081158(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PJZ&cand01=1000019716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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