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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137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3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要求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要求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5周岁以下要求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0月23日—24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展览中心(具体展位号详见附件)。
报名需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
(二)报名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初审条件的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面试、试讲、心理素质测评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名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77-63192359。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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