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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中央和省委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励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干事热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共计划招聘5名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称等详见《新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对象
我县目前在岗、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年限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其他“两委”干部。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职位1:我县目前在岗,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31日及其以后出生),且连续任职满2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职位2:我县目前在岗,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1日及其以后出生),且连续任职满3年的村(社区)其他“两委”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在同一乡镇(区、街道)内不同村(社区)进行交流任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视为连续任职。
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满2年的,可与担任村(社区)其他“两委”干部职务的任职年限进行累计计算,累计满2年的可以报考职位2。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4.公道正派、作风扎实、甘于奉献、廉洁自律;
5.任职期间村(社区)工作或本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或奖励;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或者在影响期限内的;
4.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且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转化的;
5.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以上机关下达书面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由所在乡镇(区、街道)党(工)委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推荐人选的审核。
(一)个人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奖励材料(均附复印件一式2份)和同底版正面免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到所在乡镇(区、街道)党建办报名,填写《新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
(三)资格审查
乡镇(区、街道)党(工)委要严把资格条件,核准报考人员信息,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择优推荐参加考试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同意后,在报考人员所在乡镇(区、街道)和村(社区)分别公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各乡镇(区、街道)于12月25日17∶30前,将《新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连同《新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报考人员在村任职经历及任职时间的相关佐证资料、照片、奖励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审查单位公章)等材料一并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室。
报考资格条件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审查的推荐报考人员,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笔试准考证,由各乡镇(区、街道)党建办统一到县委组织部组织室领取并发放,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待定,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和党的基本知识、“三农”政策,以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二)奖励加分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加20分。
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2019至2021年度农村基层党建“百千万”创建省级示范村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获得者(集体为任职期间的主要负责人),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集体为任职期间的主要负责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加15分。
信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信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信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获得者(集体为任职期间的主要负责人),河南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集体为任职期间的主要负责人),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加10分。
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全县劳动模范,全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信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获得者(集体为任职期间的主要负责人),信阳市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集体为任职期间的主要负责人),信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等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获得的市级表彰,加5分。
以上奖励必须在任职期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等集体荣誉或表彰必须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的可享受加分。受到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层次的表彰奖励加分一次。
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具体可加分项目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解释。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奖励加分)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分数出现并列时,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聘)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恶性疾病、严重传染性疾病,有精神疾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患有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严重疾病的,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工作由各乡镇(区、街道)自行组织实施。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以上环节中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各乡镇(区、街道)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其所在乡镇(区、街道)和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区、街道)党(工)委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继续在村(社区)工作至少5年。
八、有关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考试聘用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动村(社区)干部积极性,优化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来源结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把握聘用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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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新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
新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xxrsj.gov.cn/View.aspx?id=6b56ca1e5d4d469ba87e32bf9470ea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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