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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现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教育考试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与评价中心”)系河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管理),规格正处级。主要负责教育考试研究与开发、题库建设、资源建设与评价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省教育考试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省教育考试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省教育考试院综合处、制卷处和与评价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与评价中心,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考试与评价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资格审查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考试与评价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aeea.cn),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27)“河南省教育考试与评价中心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至5月22日下午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与评价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和事项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应认证报告原件和具有工作经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若需咨询,请直接与与评价中心(咨询电话附后)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协调与评价中心具体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适应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归纳概括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当天若某一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者招聘单位在招聘方案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时间、地点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三个月,试聘期间按与评价中心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8101535(与评价中心)
监督电话:0371-55610639(省教育考试院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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