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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并将考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一)公示内容:2024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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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察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公开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对象主动提交放弃考察声明的空缺岗位可以递补。
(二)注意事项:
1.考察对象须配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察组如实填写《2024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2),提交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同时提前查询个人档案存放单位并告知考察组。用人单位考察组需到考生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学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到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档案符合要求的并提档)。考生在考察规定期限内,无故未向考察组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档案材料补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考察对象没有按时提交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证明材料,或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三、考察时限要求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于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4年河南省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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