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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中心发展需求,促进中心各项业务发展,根据《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漯人社〔2024〕58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通过招才引智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 中心简介
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挂漯河市卫生监督所牌子。主要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监督、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巡查监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技术咨询、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职责。近年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被授予“河南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中原健康先锋岗”、“省疾控工作先锋号”、“健康中原行动专项行动先进集体”、“首批河南省卫生应急示范单位”,荣获全省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慢性病监测、职业病防治等项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漯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二、 招聘计划与招聘形式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2025年高校毕业生也在招录范围内,但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和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1. 信息发布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jw.luo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作为网站。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8:00至2025年1月9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引进人才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③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注明目前就读院校、学历层次、学制、所在专业、学习方式、就读年级等);有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经历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扫描合并后,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lhjkzxdb@126.com,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需要单独以Excel表格的形式发送。邮件及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历+专业(方向)。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线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或考核,中心会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到中心参加面试或考核。
4.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及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7.聘用
(1)对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5-3163050(工作日时间)
监督电话:0395-3134319(工作日时间)
附件1.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docx
附件2.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人才引进应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人才引进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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