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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100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轻工业大学创建于1977年,原隶属于国家轻工业部,1998年转隶河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国际化特色试点高校。
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共建10个博士生联合培养学科方向。共计7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文、艺、经、管、法、教、农9个门类。建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装备智能制造、氢能科学与技术3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2个省级重点学科。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100名,详见《郑州轻工业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计划一览表》〔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原则上应一致或相近,其实本科学历阶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年龄不限;
7.岗位所需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和其他条件(详见《郑州轻工业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郑州轻工业大学(网址http://zzuli.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招聘报名采用发送个人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拟应聘学院(部门)电子邮箱,并同步抄送至人事处招聘邮箱:zhaopin@zzuli.edu.cn,邮件名称以“应聘学院(部门)+姓名+博士院校+专业方向”规则命名。
2.报名材料
(1)博士个人简历,简历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习和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专业方向、联系方式等),科研成果情况(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已授权发明专利情况等);
(2)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聘,应于聘用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主要科研成果和获奖证明等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其他岗位需要的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规范命名后发至邮箱。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结合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教学科研潜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聘。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608209(学校人事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
下午15:00-17:30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40(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86608112(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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