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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濮阳市濮阳县特岗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2020-08-19 09:02:0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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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濮阳市特岗教师面试工作将于2020年8月23日进行。为保障我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有序进行,确保2020年特岗教师招录计划顺利完成,全市各设岗县特岗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在2020年8月21日进行(2020年8月21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3:00—18:30前,逾期不报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各设岗县将按照面试比例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90分,递补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

  各设岗县面试资格复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濮阳县 0393—3221508 13849327898(娄宗军)

  清丰县 0393—7260619 13683931230(王智勇)

  南乐县 0393—6225631 13839281519(张老师)

  范 县 0393—5268016 13839322995(彭效军)

  台前县 0393—2211713 13939310737(郭锡鹏)

  特此公告。

  濮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9日

一、资格复审要求

  1.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3:00—18:30,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中段,县政府对面)。

  3.注意事项:(1)考生必需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审核后留存)、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往届毕业生都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一张A4纸)、笔试准考证原件来审验证件;(2)携带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2寸彩色照片4张。(3)现场认真填写《河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

  4.准备好本人的防疫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接受查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复审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查验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防疫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复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复审现场,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应试者进入复审现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5.用自己的手机号码申请自己的微信号,通过扫描濮阳县特岗教师202001、202002...微信群,建立濮阳县2020年特岗教师微信群。

  二、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

  2.面试地点: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中段,县政府对面)。

  3.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含思考)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4.注意事项:(1)考生8月23日7:00开始进入考点,7:30签到完毕,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2)考生必需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经县教育局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面试通知单。(3)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疫情防控: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并携带面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并准备好本人的防疫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接受查验。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查验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防疫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3)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参加面试的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娄宗军

  联系电话:0393—3221508 13849327898。

  文章来源:http://tgzp.haedu.gov.cn/dsview.aspx?id=6603&ds=4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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