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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焦作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选调工作人员19人公告

2021-03-18 11:36:3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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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行政编制和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单位、专业要求及人数

  具体选调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度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岗位、进人方式等要求。

  5.全县行政编制包括全县机关中具备公务员及参公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一般工作人员。

  6.全县正式在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现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2.教育系统教师;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信用状况审查存在问题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 5:30

  2.报名地点:温县纪委监委117房间

  3.报考者本人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英寸彩色证件照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

  (3)《2021年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4.报名结束后,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岗位)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应景构思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本次公开选调未任何辅导资料,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工作能力等。若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

  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开始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0166

  监督电话:0391-6190685 0391-6198581

  附件1:2021年度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wenxian.gov.cn/sitesources/wxdzw/page_pc/zwgk/gsgg/article6b459938c1d7498180d63259b4926d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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