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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定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选调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到省直、省辖市市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4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4年底。报考学历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5.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省辖市市直岗位的考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大学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到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领取《河南省2024年定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版(共2页,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及word电子版分别报两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由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并通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及考试事宜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提供影响录用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2023年11月11日上午分别在两校校内进行,共1张试卷,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行政能力测试、材料写作等,满分100分;面试,11月11日下午分别在两校校内进行,参加笔试考生均进入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时间若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动,将会提前通知。
(三)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组织考察,主要了解掌握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以及奖惩等情况。政治上不合格,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予录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及调剂意向,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统筹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两校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4年8月印发录用通知、办理录用手续,8月底前到岗工作。
(五)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及相关单位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
(一)基层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可结合对口关系,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第1年为试用期),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中,省直选调生第1年到村任职(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第2年在乡镇(街道)机关锻炼(挂任党政班子副职或相应职务);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不得超过3个月。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市直选调生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也可留在乡镇(街道)工作(要及时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二)任职定级。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服务年限。省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基层锻炼时间。
(四)后续管理。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省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省辖市市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5805
北京大学咨询电话:010—62759306
清华大学咨询电话:010—62773164
五、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录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省2024年定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及志愿代码表
2.河南省2024年定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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