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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鹤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20-12-31 18:25:3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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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区、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区:河南/考点:鹤壁/单位名称:需与本人护士执业证或医师执业证中执业地点一致/单位所属:地或设区的市/单位性质:医疗卫生)

  二、现场确认

  1.本院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7日,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要求:

  (1)考生持《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到人力资源部330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提交材料见下文)

  (2)历史考生(即2020年考试未通过考生,下同)已开通自动确认功能,即历史考生点击提交报名信息,经系统检查其基本报考信息没有变化者,系统会提示自动确认,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确认,并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如自动确认未成功,考生仍需持报名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涉及到的基本报考信息为:报考考区、考点、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

  (3)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已认定为一档、二档医务人员,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公共邮箱下载:账号hbsrmyyrlzyb@163.com,密码123456abc),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特别提醒:

  (1)历史考生须于2021年1月4日-8日到人力资源部330现场签写考试承诺书。

  (2)为方便通知考试信息,新老考生请务必提前下载好钉钉办公软件,新考生将于现场确认时扫码加入钉钉考试群,历史考生将于签写考试承诺书时扫码加入钉钉考试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材料

  一、报考初级(士)需提交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两份;(申报表中联系方式及申报人签字处请手填)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师级、中级需提交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两份;(申报表中联系方式及申报人签字处请手填)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相应的士、师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护理专业师级、中级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从护理部借);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原件、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从医务部借);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凡申报301-359以及36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下乡表的请提前于1月4-5号与医务部联系,保证现场确认前准备好)。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3月25日-4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五、报考条件

  1.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

  3.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

  4.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XHJ3bRArNYvi-ZSG6q_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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