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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体检结果及递补进入人员体检公告

2025-04-24 16:36:3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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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现将2025年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体检情况予以公布。本次体检应到94人,实到85人。引进人才单位通知体检时间未来参加体检、主动放弃体检等缺检的考生,即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经医院体检,具体体检结果如下(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考生体检结果以体检号出现):

  体检结果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格20人:

  001、002、003、004、005、006、009、010、011、013、014、015、016、018、019、020、021、022、023、024。

  洛阳市中心医院

  合格37人:

  25041200028、25040700041、25040900035、25040700046、25040700021、25040900044、25040900036、25040700039、25041000030、25040700045、25040900045、25040800036、25040900046、25041100028、25041000043、25040900034、25041000022、25041000031、25041200019、25041000046、25040700022、25040900027、25040700013、25040900042、25041100026、25040700010、25040700030、25040700032、25040900037、25040900039、25041100025、25040700048、25041000033、25040800012、25041100013、25040700016、25040700024。

  不合格1人:25041100020。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合格5人:

  01、02、03、04、06;

  不合格1人:05。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合格3人:

  女1、女2、女3;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合格9人:

  1号、2号、3号、4号、5号、7号、8号、9号、10号。

  洛阳市中医院

  合格9人:

  1、2、3、5、6、7、8、9、10。

  二、复检人员

  不合格人员可下载附件1,提出复检申请。附件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空白处需手填,申请人处签字按红色手印),并于4月25下午17:00前,将附件1:复检申请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扫描件或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lywsrsk@163.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考生认同本次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体检结论。

  三、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2025年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方案》规定,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形成的空缺和复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为:报考科大二附院 庞锐洁。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体检的递补考生,请电话(或微信)告知引进人才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邮箱提出复检申请的考生,由引进人才单位通知考生携带附件1:复检申请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引进人才单位集中,逾期未到及携带相关材料证件无效,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附件2:入职承诺书(附件2)。在引进人才单位集中,逾期未到及携带相关材料证件无效,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四)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费用以医院对外公布的价格为准。考生在体检结束发放手机后,通过扫码支付等方式直接与体检医院结算。

  (六)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体检前一天22点以后禁食禁水。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佩戴项链、耳环、有职业特征的饰品或明显标志。

  (七)女性受检者哺乳期、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后,告知工作人员。处于妊娠期的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

  (八)体检如有不合格项目者,根据体检项目特点,对能当日当场复检的,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一次;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九)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通过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或公立医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0379-63333311;

  附件:1.附件1:复检申请书

  2.附件2:入职承诺书

文章关键词: 洛阳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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