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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郑州警察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才公告》相关要求,“仅限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分批测试、计划额招满为止”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拟开展第一批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3月19日(周三)至20日(周四)在郑州警察学院(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1号)开展博士测试工作。
考生本人可提前一天入住学院警苑宾馆,免费提供食宿。
二、测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
时间:3月18日(周二)下午14:30-17:30
地点:郑州警察学院警苑宾馆八楼会议室
应聘考生须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或工作证。
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职位要求的等级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5、本人及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本人及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其现实表现材料(此项材料考生可在进入拟聘用程序后政治考察时提供)。
7、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8、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心理素质测试
时间:3月19日上午8:30-9:30
地点:郑州警察学院实验楼二楼
(三)学术评估
1、科研量化与成果外审
学院按照相关量化办法对考生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进行量化评分,同时组织校外专家对考生提交的代表作进行审核评分。
请考生将2020年1月1日之后以第一、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提交至huangyupei@rpc.edu.cn。学术成果分两类,第一类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考核材料”,包含《郑州警察学院2025年度博士人才招聘学术评估考核表》(附件1)以及表中所填写论文、奖项、科研项目等内容的扫描件;第二类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代表作”,包含两篇代表作,分别命名为“代表作一”“代表作二”。请将上述两类学术成果于3月12日前提交完毕,学术评估考核表提交excel格式,其他材料均提交PDF格式,并按照考核表内填写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两类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学术评价
时间:3月19日-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30,各岗位分组进行。
组织形式:应聘考生作5分钟陈述,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术能力和学术成果,评委对考生进行提问,总体时间为20分钟。
(四)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3月19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各岗位分组进行。
1、专任教师岗: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学院将于3月中旬在官网公布各岗位开放性试讲题目、岗位分组情况及具体要求。
2、综合管理岗: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和个人专业背景,采用随机抽题和临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随机抽题和作答时间为20分钟,临场提问和作答时间为10分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郑州警察学院官网公示。
咨询电话:0371-60666033、60666032
监督电话:0371-60666042
郑州警察学院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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