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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3人公告

2020-01-07 13:36:1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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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计划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适应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3名,派遣至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招聘考核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1974年

  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具有的文案书写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6、为人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

  (二)加分条款

  1、曾在司法机关工作一年以上的,加10分;

  2、曾在党政机关工作半年以上的,加5分;

  3、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加5分。

  其中,1、2条款需开具相关证明。

  (三)免试条款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的退休干部直接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任国家公职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月7日,在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1个工作日。

  (二)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陕州路与绣岭路交叉口东北角)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聘用资格。

  4、所需证件、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9年12月15日以来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3张,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四、政审

  政审由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

  五、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陕州区司法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九、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聘用工资不低于本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含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3155757

  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

  2020年 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aTDUIqJJd_hF6qOeBwa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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