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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增补计划292人公告

2020-09-03 18:46:5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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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司发〔2018〕6号)的规定,现就许昌市魏都区2020年人民陪审员增补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选任名额

  全区共计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292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3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8名。

  三、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2年9月5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魏都区司法局会同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照选任条件,填写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并提供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填写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并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

  (二)资格审查

  魏都区司法局会同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区公安分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满足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是否具有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确保符合选任条件。

  (三)确定人选

  魏都区司法局会同魏都区人民法院,从随机抽选且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部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四)任前公示

  魏都区司法局会同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魏都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魏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魏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由魏都区人民法院会同魏都区司法局组织。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10月2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魏都区各基层司法所及魏都市民之家(天宝路中奥鑫天)三楼司法窗口。(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个人承诺事项表》一式两份(附件3);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3.近期二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和《个人承诺事项表》可至各司法所领取

  附件:附件1-3.docx

  1.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地址与联络方式

  2.《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3.《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征求意见书》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区分局

  许昌市魏都区司法局

  2020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weidu.gov.cn/zwxx/002005/20200902/7c412d15-909f-4e24-af81-b272dce0c2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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